3000萬以上就算要課稅?台北市新屋及4房中古屋就得課稅了

房地合一稅制新細節不斷曝光,財政部長張盛和日前表示,內政部建議未來從房地合一稅收中抽部份成立住宅基金,用以興建社會住宅照顧弱勢。

雖然財政部一再宣稱房地合一稅制還在研議中,但新細節卻不斷出籠,包括排富條款門檻以新台幣3,000萬元為分野;售屋資本利得比照個人綜所稅,稅率最高45%;長期減徵優惠配套措施區分自住、非自住,分年適用不同扣除率,自用宅可享更多優惠,持10年以上者,扣除率可達80%等。

外界認為是房地合一稅制的排富條款對豪宅買賣設立門檻,同時讓豪宅買家觀望所致。不過,網路地產王認為,排富條款立意良好,但是總價標準卻仍有待商議,目前台北市的預售/新成屋的成交單價,都已經上看90萬以上,換句話說,總坪數33坪以下才不會被課稅,權狀坪數33坪,室內也不過只有22坪僅有兩房,基本上室內22-25坪大概都只能做兩房,如果總價3,000萬就要課資本利得稅,課稅範圍就非常大了。

其實不只如此,即便是中古屋,台北市平均單價也是在60萬左右,等於是說,權狀坪數50坪以上就會被課稅,幾乎台北市四房以上的房屋交易都會被課稅,即便只有一戶自用,也是必須課稅,看來是課稅範圍是很大的,3,000萬的門檻可能還有一番交戰。

張盛和不斷重申,房地合一稅制不是打房,只是要讓房地稅制合理化,況且房價軟著陸對經濟發展也有好處。

他表示,房地合一稅制最快今年底才會提出,預計下個會期送立法院;對於本人、配偶及子女共有1戶自用住宅者售屋不用課稅,必須要持有一定年限。

不過,張盛和不否認有原則就有例外,例如規定自有住宅持有5年以上出售才不用課稅,但持有期間萬一遇到房屋被法拍、生病亟需費用、離婚等例外情形時,必須被迫處理房屋時就會觸及免稅的問題;要課稅公平,制度就會複雜,要簡政便民就會損及公平,確實是個麻煩事。

法不外人情,大概就是秉持這樣的原則,但是過去針對這些例外情事,大多還是要求先繳稅再退稅,其實這種做法對當事人來說是很有壓力的,要繳出這些稅金,對部分民眾來說可能會有困難的,建議豁免的對象及方法確定後,執行方式也應該一併討論。
 
資料來源:新浪新聞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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