賣買房子、房東、房客四族群 節稅全攻略
作者: 海悅廣告 日期:
《傳產》買房子、賣屋、房東、房客四族群,輕鬆節稅全攻略
時報資訊 【時報記者郭鴻慧台北報導】
一年一度的報稅季節來臨,永慶房產集團契約部經理陳俊宏表示,不動產的交易或出租、承租行為,於綜合所得稅的申報時皆有節稅的方式與空間,納稅義務人除須了解稅法相關規定外,也必須著手準備相關的證明文件,才能於所得稅申報上爭取最有利的節稅空間。
陳俊宏表示,綜合所得稅的各類申報項目之中,與不動產交易相關而可能產生的稅務,大致可以分為四大類,1.售屋:財產交易所得、財產交易損失、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;2.購屋: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、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;3.出租屋:房屋租賃收入;4.承租屋:房屋租金支出。此外,在售屋部分今年有幾項新規定需要特別留意:像是核實認定課稅以及若出售的房屋為豪 宅,無法舉證成本,則採房屋實際銷售價格的15%為獲利所得,還有標準認定課稅比例上調等。
一、售屋族「財產交易損失舉證」節稅法:相關計算方式,若是出售房屋的實際價格減去取得成本及移轉費用,計算出的財產交易所得較低,並能提供相關證明文件,就可以選擇按實際發生的價額申報。所謂「取得成本」是指取得房屋的價金與購入房屋達可使用狀態前一切必要費用,包括契稅、印花稅、代書費、規費、仲介費等,以及在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完成前,向金融機構貸款購屋的利息暨取得房屋所有權後至出售前,支付能增加房屋價值或效能非2年內所能耗竭的增置、改良或修繕費,而「移轉費用」則包括仲介費、廣告費、清潔費及搬運費等。也就是說,屋主當初購屋時,付出的相關稅費、仲介費和代書費等,以及購屋之後的裝修費用,加上購屋之前付出的利息,如果能夠提供相關證明文件,都可以扣抵。
二、購屋族「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」節稅法:從買房子的納稅義務人來看,在資金運用的槓桿原則下,多數人買房子都會向金融機構貸款,陳俊宏表示,如果購買自用住宅有向金融機構辦理借款,購屋借款利息也可以列舉扣除,每年扣除額最高為30萬。但每一申報戶以一屋為限,且房屋為納稅義務人、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所有,並以當年實際支付的該項利息支出,減去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後的餘額,申報扣除。
三、換屋族「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」節稅法:至於去年曾經以小換大、以舊換新的換屋族,在申報所得稅的時候,到底有沒有節稅的招數呢?陳俊宏表示,當民眾同時有購屋及售屋行為時,若購買的房屋價值大於出售房屋,是有機會可以依法申請自綜合所得稅額中扣抵或退還,也就是所謂的「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」。陳俊宏強調,「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」一項,由於涉及買、賣不同角度的交易程序,每每遇到報稅的時候,也是民眾最感到吃力的申報項目。其實只要把握幾個重點原則,便可正確檢視自己是否符合申報條件。
四、房客族「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」節稅法:陳俊宏表示,至於在外租屋或是住宿學校的租屋族,可以享有一年最高12萬元的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,只要承租的房子為自住而非營業用途,並附上租屋契約、租金付款證明、與戶口名簿或切結書擇一。但是前提是,租屋為自住使用,且如果已經申報有購屋借款利息的話,就不可再扣除房屋租金支出。(來源:中時電子報)
台北買房苦!房價所得比世界第一
魏于恬 戴榮賢 報導
台北房價不是世界最高,但是買房子卻是世界最難。內政部營建署統計,因為國人薪水偏低,台北市的房價所得比高達15.01倍,貸款負擔率超過6成三,也就是一個月的收入,有超過六成要付房貸,連續15年才有可能住進台北市。
想在台北買房子,真的是世界第一難。內政部營建署統計,台北房價所得比,高達15.01倍,貸款負擔率超過6成三。等於全家要連續15年,拿出每月所得的百分之63付房貸,才有可能住進台北市。
要在台北市買到一間房,就算不是每坪297萬的金屋帝寶,或信義區燙金路段,最普通的3房1廳30坪,平均也得拿出1800萬,這句話真的不誇張,台灣房價高薪水低,台北市的相對房價已經是全球最貴。
內政部營建署公佈,台北市房價所得比高達15.01倍,貸款負擔率63.37%,也就是全家每月收入的六成以上要拿去繳房貸,連續15年才有機會住進台北市,所得比高居世界第一,比炒房嚴重的香港、溫哥華都還貴,就連新北市也居第三名。
夫妻雙薪,1000萬房貸,一半以上薪水都拿去付房貸,雖然這是普遍現象,但專家提醒,30歲以內就不要強求,可以先選擇租屋,買房最好也要準備3成自備款,合理的房貸應該是薪水的3成比較健康。(來源:華視新聞網)
時報資訊 【時報記者郭鴻慧台北報導】
一年一度的報稅季節來臨,永慶房產集團契約部經理陳俊宏表示,不動產的交易或出租、承租行為,於綜合所得稅的申報時皆有節稅的方式與空間,納稅義務人除須了解稅法相關規定外,也必須著手準備相關的證明文件,才能於所得稅申報上爭取最有利的節稅空間。
陳俊宏表示,綜合所得稅的各類申報項目之中,與不動產交易相關而可能產生的稅務,大致可以分為四大類,1.售屋:財產交易所得、財產交易損失、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;2.購屋: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、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;3.出租屋:房屋租賃收入;4.承租屋:房屋租金支出。此外,在售屋部分今年有幾項新規定需要特別留意:像是核實認定課稅以及若出售的房屋為豪 宅,無法舉證成本,則採房屋實際銷售價格的15%為獲利所得,還有標準認定課稅比例上調等。
一、售屋族「財產交易損失舉證」節稅法:相關計算方式,若是出售房屋的實際價格減去取得成本及移轉費用,計算出的財產交易所得較低,並能提供相關證明文件,就可以選擇按實際發生的價額申報。所謂「取得成本」是指取得房屋的價金與購入房屋達可使用狀態前一切必要費用,包括契稅、印花稅、代書費、規費、仲介費等,以及在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完成前,向金融機構貸款購屋的利息暨取得房屋所有權後至出售前,支付能增加房屋價值或效能非2年內所能耗竭的增置、改良或修繕費,而「移轉費用」則包括仲介費、廣告費、清潔費及搬運費等。也就是說,屋主當初購屋時,付出的相關稅費、仲介費和代書費等,以及購屋之後的裝修費用,加上購屋之前付出的利息,如果能夠提供相關證明文件,都可以扣抵。
二、購屋族「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」節稅法:從買房子的納稅義務人來看,在資金運用的槓桿原則下,多數人買房子都會向金融機構貸款,陳俊宏表示,如果購買自用住宅有向金融機構辦理借款,購屋借款利息也可以列舉扣除,每年扣除額最高為30萬。但每一申報戶以一屋為限,且房屋為納稅義務人、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所有,並以當年實際支付的該項利息支出,減去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後的餘額,申報扣除。
三、換屋族「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」節稅法:至於去年曾經以小換大、以舊換新的換屋族,在申報所得稅的時候,到底有沒有節稅的招數呢?陳俊宏表示,當民眾同時有購屋及售屋行為時,若購買的房屋價值大於出售房屋,是有機會可以依法申請自綜合所得稅額中扣抵或退還,也就是所謂的「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」。陳俊宏強調,「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」一項,由於涉及買、賣不同角度的交易程序,每每遇到報稅的時候,也是民眾最感到吃力的申報項目。其實只要把握幾個重點原則,便可正確檢視自己是否符合申報條件。
四、房客族「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」節稅法:陳俊宏表示,至於在外租屋或是住宿學校的租屋族,可以享有一年最高12萬元的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,只要承租的房子為自住而非營業用途,並附上租屋契約、租金付款證明、與戶口名簿或切結書擇一。但是前提是,租屋為自住使用,且如果已經申報有購屋借款利息的話,就不可再扣除房屋租金支出。(來源:中時電子報)
台北買房苦!房價所得比世界第一
魏于恬 戴榮賢 報導
台北房價不是世界最高,但是買房子卻是世界最難。內政部營建署統計,因為國人薪水偏低,台北市的房價所得比高達15.01倍,貸款負擔率超過6成三,也就是一個月的收入,有超過六成要付房貸,連續15年才有可能住進台北市。
想在台北買房子,真的是世界第一難。內政部營建署統計,台北房價所得比,高達15.01倍,貸款負擔率超過6成三。等於全家要連續15年,拿出每月所得的百分之63付房貸,才有可能住進台北市。
要在台北市買到一間房,就算不是每坪297萬的金屋帝寶,或信義區燙金路段,最普通的3房1廳30坪,平均也得拿出1800萬,這句話真的不誇張,台灣房價高薪水低,台北市的相對房價已經是全球最貴。
內政部營建署公佈,台北市房價所得比高達15.01倍,貸款負擔率63.37%,也就是全家每月收入的六成以上要拿去繳房貸,連續15年才有機會住進台北市,所得比高居世界第一,比炒房嚴重的香港、溫哥華都還貴,就連新北市也居第三名。
夫妻雙薪,1000萬房貸,一半以上薪水都拿去付房貸,雖然這是普遍現象,但專家提醒,30歲以內就不要強求,可以先選擇租屋,買房最好也要準備3成自備款,合理的房貸應該是薪水的3成比較健康。(來源:華視新聞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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