買屋避免糾紛 簽約加註保固期 買屋、賣屋報稅大不同
作者: 海悅廣告 日期:
搞懂節稅技巧 買屋、賣屋報稅大不同
好房News記者曾威智/整理報導
5月報稅季節到,不管買屋、賣屋都各有節稅的空間和技巧,只要準備好證明文件,就能為自己爭取最有利的節稅。以購 屋的報稅人來看,若購買自用住宅且向金融機構貸款,貸款利息最高可列舉30萬元扣除;而在去年(2013)售屋者,今年報稅則採「核實課稅」,只要屋主能提供當初購 屋相關的「成本」證明文件,都可以納入核實課稅的扣除範圍。
從買 房子的納稅義務人來看,永慶房產集團契約部經理陳俊宏表示,如果購買自用住宅有向金融機構辦理借款,購 屋借款利息也可以列舉扣除,每年扣除額最高為30萬。舉例來說,小明去年度的購 屋貸款利息共50萬,但他在銀行的利息收入有10萬元,在申報購 屋借款利息時,需以50萬減去10萬,得到餘額40萬,但是餘額已超過申報額度上限的30萬,因此只能以30萬來申報。
另外,由於今年採「核實課稅」方式申報,也就是實際售出價格減去以「取得成本」及「移轉費用」後,計算出售屋所得來課稅。而在去年有售屋的納稅義務人,都以此方式優先申報。其中取得成本是指取得房屋的價金,和其他如契稅、印花稅、代書費、規費、仲介費等費用;移轉費用則有仲介費、廣告費、清潔費及搬運費等。
陳俊宏表示,售屋相關計算方式上,若出售房屋的實際價格減去取得成本及移轉費用,計算出的財產交易所得較低,並能提供相關證明文件,就可以選擇按實際發生的價格申報。也就是說,只要屋主當初購 屋付出的相關稅費、仲介費和代書費等,以及購 屋之後的裝修費用,加上購 屋之前付出的利息,如果能夠提供相關證明文件,都可以納入「核實課稅」的扣抵範圍,藉此達到節稅效果。
雙北市售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(無買進成本或無售屋價格)
資料彚整:永慶房產集團
註:高級住宅之認定依「臺北市房屋標準價格及房屋現值評定作業要點」第十五點規定為準。(來源:三立新聞網)
買屋避免糾紛 簽約加註保固期
【聯合報╱記者邱瓊玉/台北報導】
北市房地產「貴森森」,消費糾紛卻也多。北市地政局統計,去年全市房地產消費糾紛共214件,最多的是房屋漏水,占27件,其次為隱瞞重要資訊23件、仲介公司欺罔行為、終止委售或買賣契約各21件。
地政局提醒,近年來氣候變化極端,暴雨天氣多,民眾購 屋時除了要看清楚屋況,簽約時也可加註「保固期限」,避免事後爭議。
214件消費糾紛裡,除房屋漏水問題最多,其次為隱瞞重要資訊、仲介公司欺罔行為、終止委售或買賣契約等。此外,服務報酬爭議、交屋遲延、仲介「斡旋金」返還等,也是常見糾紛。
地政局科長沈瑞芬表示,無論老舊中古屋或新成 屋,都有可能發生漏水問題,就曾有新成 屋因施工品質不佳,一遇大雨就滲水,部分中古屋則是因為管線問題,出現漏水狀況。
此外,部分業者為求順利成交,常會「不小心」隱瞞可能會影響成交意願的資訊,如隔壁曾是凶宅、附近有加油站、變電所等,物件本身雖沒問題,但周遭有許多鄰惡設施,消費者往往搬入後才發現,也會引起糾紛。
沈瑞芬建議,消費者購 屋時,除了看物件本身,也要看周遭,把握多看、多聽、問清楚的原則,漏水問題則可訂定半年或一年「保固」,保障自身權益。
除提防業者刻意隱瞞,沈瑞芬表示,因許多人白天要上班,部分房仲會帶消費者看屋到晚間11、12時,消費者因精神不濟,一時衝動簽約。
她說,消費者往往以為,反正只簽約沒付錢,待房仲聯絡時,屋主早已簽約,雙方買賣成立,這時想反悔,反還要付違約金。
沈瑞芬強調,購 屋糾紛大多來自於雙方認知不同,民眾簽任何契約前,除要確認坪數、附帶屋內設施、車位產權等基本資訊,「違約條款」也應該看清楚,以免一不小心就要付高額違約金。(來源:聯合新聞網)
買屋省房租!小Call置產有一套 70萬換700萬大房
記者于成虎、陳儀潔/台北報導
藝人小Call剛出道時,不只上通告也擺地攤,辛苦存下70萬,終於擺脫租房子的命運,順利買下在新店山區的家。今年她剛換了新房子,雖然在同一個社區,不過卻越換越大;她自己說70萬用3年時間,就可以買下700多萬的房子,實在是很好的投資。
買房投資70萬換大房子
兩年多前手上只有70萬資金的小Call,先是以195萬買下第一間房子,後來轉手以330萬賣出;半年前再買下同社區的新家,花了710萬元,不過空間卻大了13坪。
藝人小Call:「我原本只有70萬的現金,3年前然後因為這樣子的買房的投資,所以我漸漸三年後,我就可以70萬也可以買到710萬的房子;所以我覺得這是一個強迫自己儲蓄的一個方法。」
70萬換到700萬,三年之內以小換大,這是小Call教快速增資的訣竅。不過位在新店山區,一眼望去全是樹林;雖然有自然庭院跟陽台,但是地點決定房價,小Call也有自己的考量。
「這邊的房子比較便宜我買得起,當然一開始我也是想買在台北市的房子,但是那房子實在房價太高了!那70萬要等到幾年後才可以買得到,那我們就是先從小房子慢慢換成大房子,我們先從郊區可以慢慢換到市區裡面。」
小Call買房考慮房價,認為買房比租房子便宜,因為以前在市府站租小套房,光是房租一年就繳了20幾萬,還是個無殼蝸牛,倒不如拿來付房貸。小Call雖然只花了40萬裝潢,但這個溫馨小窩看起來顯得格外舒適,民眾不妨參考看看。(整理:實習編輯林顥宗)(來源:三立新聞網)
好房News記者曾威智/整理報導
5月報稅季節到,不管買屋、賣屋都各有節稅的空間和技巧,只要準備好證明文件,就能為自己爭取最有利的節稅。以購 屋的報稅人來看,若購買自用住宅且向金融機構貸款,貸款利息最高可列舉30萬元扣除;而在去年(2013)售屋者,今年報稅則採「核實課稅」,只要屋主能提供當初購 屋相關的「成本」證明文件,都可以納入核實課稅的扣除範圍。
從買 房子的納稅義務人來看,永慶房產集團契約部經理陳俊宏表示,如果購買自用住宅有向金融機構辦理借款,購 屋借款利息也可以列舉扣除,每年扣除額最高為30萬。舉例來說,小明去年度的購 屋貸款利息共50萬,但他在銀行的利息收入有10萬元,在申報購 屋借款利息時,需以50萬減去10萬,得到餘額40萬,但是餘額已超過申報額度上限的30萬,因此只能以30萬來申報。
另外,由於今年採「核實課稅」方式申報,也就是實際售出價格減去以「取得成本」及「移轉費用」後,計算出售屋所得來課稅。而在去年有售屋的納稅義務人,都以此方式優先申報。其中取得成本是指取得房屋的價金,和其他如契稅、印花稅、代書費、規費、仲介費等費用;移轉費用則有仲介費、廣告費、清潔費及搬運費等。
陳俊宏表示,售屋相關計算方式上,若出售房屋的實際價格減去取得成本及移轉費用,計算出的財產交易所得較低,並能提供相關證明文件,就可以選擇按實際發生的價格申報。也就是說,只要屋主當初購 屋付出的相關稅費、仲介費和代書費等,以及購 屋之後的裝修費用,加上購 屋之前付出的利息,如果能夠提供相關證明文件,都可以納入「核實課稅」的扣抵範圍,藉此達到節稅效果。
雙北市售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(無買進成本或無售屋價格)
資料彚整:永慶房產集團
註:高級住宅之認定依「臺北市房屋標準價格及房屋現值評定作業要點」第十五點規定為準。(來源:三立新聞網)
買屋避免糾紛 簽約加註保固期
【聯合報╱記者邱瓊玉/台北報導】
北市房地產「貴森森」,消費糾紛卻也多。北市地政局統計,去年全市房地產消費糾紛共214件,最多的是房屋漏水,占27件,其次為隱瞞重要資訊23件、仲介公司欺罔行為、終止委售或買賣契約各21件。
地政局提醒,近年來氣候變化極端,暴雨天氣多,民眾購 屋時除了要看清楚屋況,簽約時也可加註「保固期限」,避免事後爭議。
214件消費糾紛裡,除房屋漏水問題最多,其次為隱瞞重要資訊、仲介公司欺罔行為、終止委售或買賣契約等。此外,服務報酬爭議、交屋遲延、仲介「斡旋金」返還等,也是常見糾紛。
地政局科長沈瑞芬表示,無論老舊中古屋或新成 屋,都有可能發生漏水問題,就曾有新成 屋因施工品質不佳,一遇大雨就滲水,部分中古屋則是因為管線問題,出現漏水狀況。
此外,部分業者為求順利成交,常會「不小心」隱瞞可能會影響成交意願的資訊,如隔壁曾是凶宅、附近有加油站、變電所等,物件本身雖沒問題,但周遭有許多鄰惡設施,消費者往往搬入後才發現,也會引起糾紛。
沈瑞芬建議,消費者購 屋時,除了看物件本身,也要看周遭,把握多看、多聽、問清楚的原則,漏水問題則可訂定半年或一年「保固」,保障自身權益。
除提防業者刻意隱瞞,沈瑞芬表示,因許多人白天要上班,部分房仲會帶消費者看屋到晚間11、12時,消費者因精神不濟,一時衝動簽約。
她說,消費者往往以為,反正只簽約沒付錢,待房仲聯絡時,屋主早已簽約,雙方買賣成立,這時想反悔,反還要付違約金。
沈瑞芬強調,購 屋糾紛大多來自於雙方認知不同,民眾簽任何契約前,除要確認坪數、附帶屋內設施、車位產權等基本資訊,「違約條款」也應該看清楚,以免一不小心就要付高額違約金。(來源:聯合新聞網)
買屋省房租!小Call置產有一套 70萬換700萬大房
記者于成虎、陳儀潔/台北報導
藝人小Call剛出道時,不只上通告也擺地攤,辛苦存下70萬,終於擺脫租房子的命運,順利買下在新店山區的家。今年她剛換了新房子,雖然在同一個社區,不過卻越換越大;她自己說70萬用3年時間,就可以買下700多萬的房子,實在是很好的投資。
買房投資70萬換大房子
兩年多前手上只有70萬資金的小Call,先是以195萬買下第一間房子,後來轉手以330萬賣出;半年前再買下同社區的新家,花了710萬元,不過空間卻大了13坪。
藝人小Call:「我原本只有70萬的現金,3年前然後因為這樣子的買房的投資,所以我漸漸三年後,我就可以70萬也可以買到710萬的房子;所以我覺得這是一個強迫自己儲蓄的一個方法。」
70萬換到700萬,三年之內以小換大,這是小Call教快速增資的訣竅。不過位在新店山區,一眼望去全是樹林;雖然有自然庭院跟陽台,但是地點決定房價,小Call也有自己的考量。
「這邊的房子比較便宜我買得起,當然一開始我也是想買在台北市的房子,但是那房子實在房價太高了!那70萬要等到幾年後才可以買得到,那我們就是先從小房子慢慢換成大房子,我們先從郊區可以慢慢換到市區裡面。」
小Call買房考慮房價,認為買房比租房子便宜,因為以前在市府站租小套房,光是房租一年就繳了20幾萬,還是個無殼蝸牛,倒不如拿來付房貸。小Call雖然只花了40萬裝潢,但這個溫馨小窩看起來顯得格外舒適,民眾不妨參考看看。(整理:實習編輯林顥宗)(來源:三立新聞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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