﹝高地供水﹞新建案規定 先接管再發照

基隆市山坡地居多,高地社區供水層出不窮,苦的是住戶。市府都市發展處表示,已與水公司協商,新建案建商須將高地供水設施移交水公司接管後,才發使用執照,以免高地住戶為水所苦。


需將供水設施移交水公司


基隆市百分之九十五是山坡地,很多社區大樓依山而建,近年來陸續發生供水問題,住戶飽受缺水、漏水之苦。


有幾處社區在春節期間發生破管或是加壓設備故障,大過年無水可用,主要是因社區興建之初,自來水管線設備水公司只佈設到社區口受水池,社區內管線和加壓站是建商埋設維修,加壓設備使用時間久了,缺乏維修就易爆管、漏水。


建商建案銷售之後就走人,交由管委會管理,住戶一樣繳水費,住戶不解為何還要負擔管線或加壓站維修經費?經常破管,水費暴增更吃不消。


加壓受水設備等要移轉自來水公司管理,依自來水法規定,須繳納工程改善費和十年操作維護費,土地也要移轉給水公司,動輒數千萬元,卻要由住戶來負擔,有的社區住戶無法達成共識,問題無法解決,住戶苦不堪言。


市議員秦鉦等指出,法規是全國一體適用,但基隆市山多,問題較嚴重,多次要求市府在核發使用執照前要嚴加把關。


舊社區需修法才能解套


市府都發處表示,市府核發建照時並沒有審查供水設計,不過鑑於過去高地供水經常發生問題,已經和水公司研商,新建案在環評時即要求業者,完工時,受水池等高地供水設施必須移轉給自水公司管理,才會核發使用執照,至於舊社區恐須修法才能解套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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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10322/78/2ogv3.html

标签: 新建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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