預售屋實價登錄 面臨停擺 預售屋停車位資訊透明化

預售屋實價登錄 面臨停擺
【經濟日報╱記者尹俞歡/台北報導】
    
地政士法卡關,連帶影響預售屋實價登錄進程。內政部正通盤檢討實價登錄機制,其中有關地政士申報登錄責任歸屬部分,由於地政士仍不願承擔登錄不實的全數責任,導致內政部與地政士協商陷入僵局,原本最快6月要上路的預售屋實價登錄也因此停擺。

地政司副司長王靚琇指出,實價登錄可由地政士、不動產經紀人及權利人三方中的其中一方申報,目前有高達九成以上的案件是由地政士申報,顯示地政士是實價登錄的重要機制。在地政士法修法完備、確認地政士登錄房價的權責之前,預售屋實價登錄不會貿然上路。

目前地政士法修正草案仍在內政部、尚未送入立法院,草案應來不及在這個會期過關,原本預計要和地政士修正案一起通過的預售屋實價登錄也將暫緩。

現行地政士法規定,地政士應在買賣受託案件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的30天內,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的實際資訊,若登錄不實被查獲,每次會被裁罰3萬到15萬元,並連續裁罰至改善為止。

立院上一個會期交付三讀的地政士法修正版本,是地政士只要在限期內修正申報資訊,就不會受罰。行政院年初提出地政士法第51條之1修正條文覆議案,認為新制為地政士登錄不實解套,恐有損政府建立透明房價制度的原意,要求重修地政士法。最後行政院覆議成功,草案交回內政部繼續研議後續配套措施。

然而,行政院覆議地政士法修正案至今,內政部與地政士在登錄責任一事上遲未取得共識。王靚琇指出,地政士既然擁有法律賦予的專業責任,就應為申報內容負責,「不能只有權利、沒有義務」。

此外,地政士如果第一次申報不真實資訊可免罰,也可能影響實價查詢網資訊的公信力。但地政士公會仍堅持不應負擔申報不實全部責任,使雙方協商一再觸礁。

【2014/04/08 經濟日報】(來源:聯合新聞網)


買預售屋停車位 資訊更透明

(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8日電)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表示,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已通過內政部提案,修正「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 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,讓民眾買預售屋停車位資訊透明化,下個月可望公告施行。

消保處指出,現行「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只要求建商標示車位的長寬高,及含車道及其他必要空間的面積,造成消費者沒有辦法知道所買的車位,占共有部分總面積的比例是多少,到底花了多少錢買車位。

消保處進一步說明,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通過的「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,要求建商應該明確告知消費者,停車位的面積如何計算來的,以及停車位占共有部分總面積的比例是多少,可讓消費資訊透明化。

消保處補充,內政部預計5月公告施行。(來源:中央通訊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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